民用建筑柴油發電機組運行特點
瀏覽數量: 29 作者: 本站編輯 發布時間: 2020-11-12 來源: 本站
民用建筑一般采用市電作為正常電源,柴油發電機組作為應急/備用電源,在正常電源停電時,為重要負荷或設備供電。發電機組為負荷供電的常見方式有以下3種:供消防負荷(這種做法比較少,不推薦);供保障負荷;消防和平常兼用。兼用形式應用較為普遍,即發電機組在市電停電時啟動,為保障負荷供電,當市電停電又發生火災時,切除發電機組所供的非消防負荷,為消防負荷供電。
目前國內城區及郊區的供電可靠性相對較高,行政級別越高或經濟越發達的城市,供電可靠性越高。國標GB50613-2010《城市配電網規劃設計規范》規定城市中壓用戶供電可靠率指標不宜低于表2規定。電力行業標準DL/T5729-2016《配電網規劃設計技術導則》,對各供電區域的規劃目標中,省會城市、地級市和城鎮的用戶年平均停電時間分別為不高于52min、3h和12h。所以,從市電供電可靠率指標看,民用建筑中自備柴油發電機組年運行時間并不長,長期處于備用狀態。
柴油發電機組的年運行時間,除了應滿足上述規定的停電時間外,還應考慮其他不可控因素導致停電時間的延長。不同類型建筑的重要負荷或設備對供電連續性有不同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