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電機組內燃機銘牌上的標定功率
瀏覽數量: 121 作者: 本站編輯 發布時間: 2021-04-09 來源: 本站
按國家標準規定,柴油發電機組內燃機銘牌上的標定功率分為下列4類:
1)15min功率:即內燃機允許連續運轉15min時能輸出的最大有效功率。是短時間內可能超負載運轉和要求具有加速性能的標定功率,如汽車、摩托車等內燃機的標定功率。
2)1h功率:即內燃機允許連續運轉Ih能輸出的最大有效功率。如輪式拖拉機、機車船舶等內燃機的標定功率。
3)12h功率:即內燃機允許連續運轉12h能輸出的最大有效功率。如電站機組、工程機械用的內燃機標定功率。
4)持續功率:即內燃機允許長時間連續運轉的最大有效功率。
電站用柴油機的功率標定為12h功率。即柴油機在大氣壓力為101.325kPa,環境溫度為20℃C,相對濕度為50%的標準工況下,柴油機以額定轉速連續12h正常運轉時,達到的有效功率為柴油機的持續功率,用符號Ne表示。
一般來說,內燃機允許連續運行的時間越長,其標定功率相對要小。內燃機按規定的時間在標定工況下工作之后,立即可以發出的最大功率為超負載功率,其大小以額定功率的百分數表示。一般情況下,標定功率為12h功率的內燃機或具有持續功率的內燃機具有超負載功率,其數值可以分別規定為這兩種額定功率的110%,并可在12h運行期間連續運行1h。